近日,江華人民法院成功調處一起因網絡交友引發(fā)的民間借貸糾紛,以高效、貼心的司法服務,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
原告劉某與被告高某通過網絡平臺結識,日常頻繁互動讓兩人逐漸成為好友。交往期間,高某以祖父生病住院、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劉某借款6000元。劉某出于情面慷慨相助,然而借款后高某卻拒不還款,甚至拒接電話、下落不明,使劉某陷入維權困境。多方尋找無果后,劉某向高某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高度重視。
為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法官決定以調解為突破口,首要任務是找到失聯(lián)的高某。于是,法官驅車前往高某戶籍所在地,走村入戶,走訪村委會和鄰里鄉(xiāng)親,多方打聽其居住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經過連續(xù)多日不懈努力,法官終于在當?shù)卮迕駧椭侣?lián)系到高某。起初,高某心存抵觸,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態(tài)度堅決。面對僵局,法官將法理與情理相結合,一方面嚴肅指出其拒不還款、逃避債務的行為于法無據(jù),告知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明晰法律底線;另一方面,耐心傾聽高某難處,從誠信做人、友善處事角度進行情理勸說,引導其換位思考劉某的維權困境。在法官反復疏導下,高某逐漸認識到錯誤,打消僥幸心理,主動表示愿意承擔還款責任。考慮到高某在外地務工,回來當面調解成本過高,承辦人采取網絡線上調解方式,讓劉某與高某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高某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借款。劉某對法院積極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連連稱贊,對調解結果十分滿意。
近年來,江華法院始終秉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原則,對各類民事糾紛注重源頭化解、多元調處,用腳步丈量民情,用耐心化解矛盾,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構建和諧穩(wěn)定社會環(huán)境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羅婭瓊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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