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通過線上調解化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幫助兩家企業化干戈為玉帛,有效保障了企業的穩定運營。
2022年12月,霍林郭勒市某公司為應對新冠疫情,從江華某公司購買了5000支新型冠狀病毒抗原試劑盒,總價值1.75萬元,雙方簽訂了《產品訂貨合同》,并約定于同年12月28日前交貨。然而,盡管貨款已全額支付,江華某公司卻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發貨,導致霍林郭勒市某公司無法按計劃使用試劑盒。在多次催促無果后,霍林郭勒市某公司提出了退款請求,江華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退款協議書》,承諾在2023年“五一”勞動節后處理退款事宜,但并未如期履行退款義務,霍林郭勒市某公司將其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為盡快解決糾紛,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協調溝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闡明利弊幫助雙方重建信任橋梁。由于因原告距離較遠,承辦法官采用線上調解方式,通過承辦法官的釋法析理和耐心勸導,最終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被告同意退還1.75萬元貨款。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朱亞娟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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