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江華司法局沱江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上門為一名情況特殊的社區矯正對象解除矯正。
這名特殊的社區矯正對象叫蔣某。2022年10月,江華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社區矯正入矯后,蔣某堅持按時報到、認真提交思想匯報,及時完成教育學習,表現良好。近段時間,基于蔣某的健康狀況,在其矯正期滿當日,沱江司法所工作人員驅車前往蔣某家里,在矯正小組成員的參與下,依照《湖南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依法為蔣某辦理解矯手續,現場宣讀《解除社區矯正宣告書》,發放《解除矯正證明書》,并為其做好安置幫教銜接工作。
上門解矯,是社區矯正人性化管理的重要體現,既彰顯了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嚴肅的尺度,又體現了社區矯正執法公正文明的溫度。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肖仁昌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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