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禽流感防控,切斷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強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8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活禽經營市場管理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07〕23號)、《永州市城鄉農貿市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要求,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依法在縣城區域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的意義:在縣城區域依法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是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需要;是減少人禽接觸機會、有效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傳播、強化疫病防控、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需要;是整治居民生活周邊環境、改善社區衛生狀況、提高城市居住舒適度的需要;是加強禽肉產品市場準入管理、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禽肉和食品安全的需要。
二、縣城內活禽交易及宰殺統一到四聯臨時活禽集散交易市場進行,分區設置臨時活禽集中屠宰點。
三、依法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的區域:縣城春曉農貿市場、老街大市場、商貿新城、四聯大市場。
四、依法取締活禽經營行為包括:雞、鴨、鵝、鴿子、鵪鶉等活禽的交易及宰殺經營行為。
五、依法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的時間:從2023年4月10日起,開展聯合執法,依法集中整治縣城城區活禽交易及屠宰經營行為,實行活禽“規范交易、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白條上市、宰銷分離”。從 4月 10日起,經營戶在門店或擺攤設點所售賣的活禽、籠具及宰殺設備將一律沒收。
六、建立禽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凡進入縣城區內各超市、農貿市場、攤點銷售的禽類冷鮮產品,必須經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并附具檢疫合格標識。市場業主方必須自檢入市禽產品的檢驗檢疫憑證和進貨憑證。
七、希望廣大居民積極改變消費習慣,強化消費安全意識,避免直接接觸活禽,購買經過檢疫合格的禽類產品。
八、咨詢電話:業主和居民在活禽交易和集中屠宰方面凡有任何不清楚或不明白的問題,均可致電咨詢或到取締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工作組辦公室反映(地址: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咨詢電話:0746-2311567)。
江華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華瑤族自治縣商務局江華瑤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3月 15日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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