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兌現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的工作力度,不斷提升執行案件質效,近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促成了一起三年前的信訪舊案達成執行和解。
在鄭某與蔣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蔣某拖欠申請執行人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蔣某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鄭某向江華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蔣某,但其電話都是無人接聽的狀態,后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蔣某家中尋找蔣某,仍然無果,案件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滯狀態。
為解決申請人急難愁盼問題,執行法官通過聯系被執行人蔣某的兒子,經過長期耐心釋法明理告知了蔣某兒子其父作為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會面臨的嚴重法律后果,特別從拒不履行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及失信會牽連子女上學、參軍、報考公務員等不利影響方面進行規勸,被執行人蔣某的兒子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表示會第一時間與被執行人蔣某商量,并拿出一套合理的方案,來償還申請人的欠款。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蔣某的兒子拿著2.4萬元現金到法院,代被執行人蔣某履行了全部義務。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黃濤 謝遠瀟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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