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完畢一起涉企業執行案件,在依法保障勝訴企業合法權益的同時,又將對敗訴企業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有效促進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原告湖南某材料公司與被告深圳某材料包裝公司因材料貨款發生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被告深圳某材料包裝公司支付原告湖南某材料公司貨款247029元及違約金,被告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也未提起上訴,原告隨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為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網絡查控,并且將查詢到有財產的銀行卡、微信賬號進行凍結。一段時間后,承辦人見被執行人依然未作出反應,于是再次聯系該公司負責人,向其下達“最后通牒”,如若再不履行,將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天下午,被執行人主動聯系了承辦法官,稱公司正在競標一個工程項目,希望法院手下留情,不要將其“拉黑”,并承諾在兩天內與申請人溝通好,支付全部款項。兩天后,承辦法官接到了申請人湖南某材料公司的電話,告知被執行人已經履行了全部款項,并向法院提交了執行完畢申請書,同時再三表達了對執行法官的感謝,至此該涉企案件執行完畢。
江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堅決貫徹上級法院關于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湘執利劍2023”專項執行行動的指示精神,重視涉企案件的執行,充分發揮法治對營商環境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以期讓市場主體獲得效率更高、成本更低、體驗更優的司法服務。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黃濤
編輯:劉翥
本文為江華新聞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www.czjxsdjg.com/content/646741/68/12891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