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利用春節返鄉高峰期,摸底一批涉民生等重點執行案件,針對長期不履行生效判決還款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開展“節前獵賴”集中攻堅行動,確保打擊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執行到位一批涉民生案款。
此次“節前獵賴”集中攻堅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自“秋冬風暴”專項執行行動開展以來,江華法院執行局全體干警夜以繼日,加班加點,秉持公正、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聯合公安、銀行等相關部門,形成了強大的執行合力,確保了執行活動的順利進行。2025年1月20至1月26日共執結案件72件,拘傳35人,拘留12人,執行到位金額256萬元。
案例一:2025年1月21日,按照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對拒不配合的被執行人依法拘傳至法院。經過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協商無果且法院執行法官向其釋法明理后仍態度堅決、拒不履行,最終經過采集信息、體檢等必要手續,2名被執行人被集中拘留。
案例二:被執行人楊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催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并耐心釋明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依然置若罔聞,甚至采取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等惡劣手段,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告知其權利和義務。1月21日,在被執行人仍拒不配合的情況下,執行法官果斷采取了強制措施,將其送往拘留所進行拘留。
案例三:1月20日,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羅某紅行蹤向法院執行法官提供線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出動,順利將羅某紅拘傳至江華法院。因羅某紅未履行和解協議且未報告財產情況等,執行法官決定對羅某紅進行拘留。
案例四:2025年1月22日晚上9點27分,案件申請人高某斌提供被執行人王某林從外面打工回家的線索。近年來,被執行人王某林一直東躲西藏,法院判決后一直未予履行,且其到家后經常早出晚歸,需要布控。聽完申請人講述的情況后,法院干警立即決定于1月23日凌晨6點出發,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蹲守被執行人,花費2個多小時,終于在早上8點順利拘傳被執行人王某林到案,目前正組織雙方協調中。
案例五:2015年3月9日,李某紀未取得機動車證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與李某秋相撞,導致李某秋受傷的交通事故,法院判決李某紀賠償李某秋9萬余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李某紀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但李某紀仍拒不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2025年1月24日,李某秋發現李某紀行蹤向執行法官提供線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出動,順利將李謀紀拘傳至江華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告知李某紀拒不履行法律義務面臨的法律后果,組織雙方進行協商,最終,李某紀還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于當日晚上21時20分將其拘留至江華縣公安局拘留所。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易婧瑜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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