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中秋、國慶假期將至,為規范節日期間各行業經營者經營行為,保障節日期間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穩定,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全縣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明碼標價,規范公示。各經營單位需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使用清晰、規范的標價簽或價目表,標明商品名稱、規格、計價單位、價格等信息;提供服務的,需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電商平臺經營者需在商品詳情頁顯著位置公示價格,不得利用虛假折扣、虛構原價等方式誤導消費者。
二、嚴禁價格欺詐,誠信經營。不得采取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扣(如“先漲價后打折”)、誤導性價格宣傳(如“最低價”“限時特惠”不標注具體時限、范圍)等價格欺詐行為;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節日需求激增,哄抬糧油、肉蛋、蔬菜等民生商品價格,以及酒店住宿、景區門票、餐飲、交通等服務價格。
三、規范促銷行為,透明消費。開展促銷活動的,需明確促銷期限、促銷商品范圍、優惠方式等內容,不得設置“霸王條款”(如“特價商品不退不換”且未提前告知);不得通過捆綁銷售、強制搭售等方式變相提高價格;餐飲經營者不得收取餐位費、開瓶費等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食材重量、數量上弄虛作假。
四、重點領域強化自律。旅游景區需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門票價格,不得擅自提高門票價格或增設收費項目;酒店、民宿需保持價格穩定,不得借節日之機大幅漲價,確需調整價格的,需提前公示并保持價格平穩過渡;交通運輸、快遞物流企業需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亂加價、亂收費;農貿市場、商超需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控,保障供應穩定,避免價格異常波動。價格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15。
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來源:江華融媒
作者: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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