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華森林公安局對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的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進行了刑事立案偵查,當事人朱某被采取強制措施。
朱某,湖南江華人。今年5月從鄰近的廣西賀州市八步區擺攤的何某手上購得7種性保健食品共17盒帶回湖南江華自己家中,然后將這些性保健食品帶到江華某集鎮農貿市場擺攤售買。經委托的國檢測試機構專業檢測:朱某銷售的4種性保健食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對人體有毒副作用的風險,影響人體健康甚至危害生命。西地那非成分是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朱某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為確保食品安全,打擊食品領域刑事犯罪,江華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對其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鄭萬生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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