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華人民法院順利調解一起土地轉租合同糾紛案件,成功讓涉案企業度過經營危機,切實維護了原告企業合法利益的同時還為被告企業提供了寶貴的喘息之機,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用實際行動踐行了法院司法為民的初心和使命。
原告江華某扶貧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告廣西某果業有限公司江華分公司土地轉租合同糾紛一案,雙方因土地實際使用面積、租金及滯納金計算方式等方面存在異議,導致原告公司自2017年簽訂合同至今一直未收到被告公司給付的租金。原告公司多次討要未果后,訴至法院。
審理過程中,因案情較為疑難復雜,承辦法官在組織原、被告開庭審理此案時,未能促使雙方當事人就案件爭議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皆為企業,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秉承將“調解貫穿辦案全過程”的工作理念,再次深入細致研判案情,查找案件調解的“突破口”。經多次與原、被告電話溝通后,承辦法官決定前往被告公司實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在實地走訪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該果業公司目前資金周轉出現困難,且已在合同約定土地上進行了大量投資,包括改良臍橙品種,改良的新品種即將開始掛果產生利潤,如果案件直接判決,將對企業的未來發展造成巨大打擊。為維護原告公司合法權益,又兼顧被告公司可持續發展,承辦法官組織雙方再次溝通協商,循序漸進給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就該案爭議點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解除土地轉租合同,被告于2024年11月20日前支付租金353.2萬余元,合同中土地附著物(含果樹、房屋及相關設備)可以延長至2024年12月20日前移除,給予了涉案企業一定的緩沖時間,該案以調解的方式順利結案。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蔣征南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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