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們來到河路口鎮倒水灣村被告人周某某家中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將巡回審判的便民舉措帶到當事人身邊。
2023年10月28日,周某某酒后持無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歐某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周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歐某某承擔次要責任。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周某某因傷癱瘓在床,無法前往法院參加庭審。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案件得以順利審理,承辦法官決定采取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現場搬到周某某的家中。
在當事人家中,江華法院審判長、審判員以及人民陪審員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開庭審理,江華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經庭審,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明確,現已依法審理終結。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蔣宇 蔣征南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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