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華司法局濤圩司法所會同濤圩鎮政府民政辦前往上游來富村,走訪重點社區矯正對象,送達執法文書,開展“溫情”幫扶。
社區矯正對象黃某,以交通肇事罪入刑,獲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自2024年1月9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交通事故中,黃某受傷較重,生活自理能力較差,江華社區矯正管理局和濤圩司法所曾多次入戶走訪,為黃某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資。4月10日,黃某不假外出,前往廣東。自當日起,江華社區矯正監管部門多次與黃某及黃某的家屬取得聯系,督促其返鄉。同時,濤圩鎮上游來富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黃某幫教小組成員羅年花為黃某轉發300元微信紅包,作為黃某返程車費。4月16日,黃某返鄉。黃某不假外出,依法規應予懲處,江華社區矯正管理局給予其警告處分一次;黃某生活困難,于情理應予幫扶,江華司法局濤圩司法所及時向濤圩鎮匯報了相關情況并得到了鎮里的支持。4月22日,江華司法局濤圩司法所與濤圩鎮民政辦前往黃某家中,在送達警告處分的同時,為黃某再一次送去了大米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吳贊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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