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江華司法局白芒營司法所成功調結一起合同糾紛,促成糾紛雙方當事人簽下書面協議,依法解除口頭協議,自愿中止合作關系。
去年11月中旬,沱江鎮的義某通過網絡平臺聯系到白芒營鎮的龍某,決定在白芒營鎮黃泥江村承包120畝地種植蔬菜。義某和龍某取得了一致意見,達成了合伙經營口頭協議。合作之初,義某和龍某的分工還算明確,生產也算順利。然而,就在蔬菜種植即將產生效益時,雙方卻因收益分紅產生了嚴重分歧。今年1月18日,雙方再次發生爭執,在自行協商未果后,義某前往白芒營司法所尋求援助,請求居中調處。白芒營司法所在實地走訪和深入調查后發現:義某和龍某的合作關系只停留在口頭,并未簽下書面協議,雙方當事人對當初口頭約定的利益分成占比各執一詞。調解無法繼續,只能另覓契機再次調處。
3月1日,白芒營鎮政府組織義某和龍某進行調解,雙方仍無法就爭執的焦點提供充分書面證據,工作人員根據已經掌握的情況為雙方當事人提出階段性解決方案。義某和龍某達成一致意見,彼此約定:3月7日上午,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共同監管蔬菜收割,商議收益款項處置方式。
然而,龍某并未按3月1日的約定辦事。3月6日下午5時,龍某單方面聯系購買商前往義某和龍某共同租賃的地上采購蔬菜。義某在發現這一情況后,與龍某進行了交涉并發生了激烈沖突。同時,義某向白芒營司法所撥打了求援電話。白芒營司法所又一次作出了快速反應,立即會同白芒營鎮政府工作人員和派出所干警趕赴現場,制止了沖突,組織了調解。
調解工作進展十分艱難,白芒營司法所工作人員力勸義某和龍某“和氣生財”,調解終于取得了突破性進展。3月6日晚23時許,義某和龍某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簽訂了書頁協議,依法解除原有的口頭協議,并當場兌現和解協議規定的民事賠償事項。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李斌 李鑫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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