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江華瑤族自治縣濤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化解一起民間糾紛,在調解員調解下,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出租方補償租賃方房屋添附物。
出租方系濤圩鎮三門寨村村民朱某,在207國道旁建有一座房屋,于2021年出租給濤圩鎮石曬村村民李某用作經營酒樓,在租賃期間李某把該房屋原來的不銹鋼門更換成玻璃門。后因某種原因雙方終止了租賃合同,租賃方李某覺得自己安裝的玻璃門花費了一萬多元,要求朱某退回安裝費用,朱某說是李某自己安裝的,不愿意補償相關費用,由此引發糾紛。雙方爭執不下,前來濤圩鎮政府尋求幫助,希望處理好雙方經濟糾紛的問題。
濤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了解實情后,從公平公正和平衡雙方利益的角度出發。經過調解員對雙方做思想工作,鼓勵雙方互相讓步和諒解,友好協商,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朱某當場支付3000元給李某作為玻璃門安裝費用及補助金,并表示以后不會再因為此事引發糾紛,雙方對調解結果都很滿意。
濤圩鎮歷來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了“好鄰居”新鄉賢+政法“五老”矛盾糾紛調解室的作用,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將矛盾糾紛化早化小,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來源:江華融媒體中心
作者:李興波
編輯:劉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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