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新聞網訊(通訊員 尹世祿)“公務接待嚴格執行公函制度,同城辦事一律不安排就餐,下鄉就餐必須安排在食堂。接待上級領導或外地客商,用餐以家常菜為主,不得提供高檔海鮮、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陪餐人員不得超過接待對象的三分之一……”8月27日,江華瑤族自治縣出臺《規范公務接待規定》,提出“十禁止”要求,從嚴規范公務接待行為。
該《規定》對公務接待的范圍、標準、審批程序、經費管理、接待紀律作了明確要求,提出“十禁止十不得”:嚴格公務外出活動紀律,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檢查指導、學習培訓、研討交流等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嚴格接待經費管理紀律,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該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禁止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規范公務接待行為,不得超規格、超標準接待;不得隨意增加接待項目;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和收受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簡化迎來送往,不得在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不得違反規定用警車開道;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強化監督檢查,財政、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經費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公務接待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接待標準、經費支出、接待項目等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紀檢監察機關將公務接待納入問責范圍,一旦發現違規接待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今年以來,該縣各單位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嚴控公務支出,上半年全縣“三公”經費壓縮511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42%;其中公務接待經費壓減153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15%。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尹世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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