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干警的協助下,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順利找到被保全車輛,案涉車輛買受人將保全案件的案款一次性匯入我縣法院銀行賬戶,成功保全,為案件的執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7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華支行(以下簡稱“江華郵政銀行”)向我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黃某、鐘某及永州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依照在購買車輛時簽訂的《個人消費貸款及擔保合同》和《機動車回購及擔保聲明》履行義務。為了防止黃某、鐘某轉移財產造成將來執行困難,申請人江華郵政銀行在起訴后向縣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并提供了相應的擔保。縣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4日裁定對黃某的車輛進行查封、扣押。
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保全裁定后,考慮到案涉車輛主要活動范圍是在廣東省佛山市,于是積極聯系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請求對方提供執行協助。7月27日,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趕赴佛山扣押車輛,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南海區人民法院的協助下,執行干警到達佛山的第二天就找到了案涉車輛。
據悉,案涉車輛已經被賣給二手車行,又流轉給買受人,但因案涉車輛銀行貸款未完全清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為了解除車輛的抵押手續,并辦好過戶手續,買受人主動提出將保全案款匯入法院賬戶,該案順利保全。
來源:縣人民法院
作者:漆飛艷
編輯: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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