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華新聞網訊(通訊員 余斌)7月15日上午,大圩司法所組織了第二批村級調解主任培訓,設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憲法的明確規定,也是打通農村維穩“最后一公里”的現實需要。司法所以站在創新社會治理的高度,將進一步加強對村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就目前村級調解委員會遇到的實際困難,司法所積極向縣司法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作好匯報,爭取落實和完善激勵機制,促進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常態化,確保村人民調解工作有人員做事、有經費保障,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效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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